導讀:
派出所拘留人最多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一般案件情況復雜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延長拘留期限。拘留37天后不是必須判刑的,需要人民法院根據具體事實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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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派出所拘留人最多拘留多長時間派出所拘留人最多拘留不超過37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
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須判刑拘留37天后不是必須判刑。找法網提醒您,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察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認為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是否構成犯罪。
三、
拘留會有案底嗎如果是治安拘留不會留下案底;行政拘留也不會留案底的,但是依然在公安網絡上會有違法記錄的。
刑事拘留一旦最終構成了犯犯罪就會肯定會留下案底;刑事拘役是刑罰的一種,一定是會留下案底的。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拘留所一般關押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天,如果當事人對拘留時長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進行二審。在拘留所的關押期限適用行政拘留的期限規定。因為行政拘留的地點在拘留所,其他拘留不在拘留所。
法律客觀:《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六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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