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誘他人犯罪會判多久
法律分析:引誘他人犯罪構成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和犯罪情節判刑,例如引誘賣淫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誘惑別人犯罪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引誘他人犯罪,即教唆犯罪,不是一個單獨的罪名。教唆犯所教唆的對象應當是具有刑事違法行為和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構成共犯關系,只對教唆人單獨定罪量刑。教唆犯具體怎么定罪量刑需要根據被教唆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確定,教唆他人實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誘導未成年犯罪怎么判刑
從重處罰。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引誘未成年犯罪
引誘未成年犯罪,怎么量刑要看引誘的罪名,教唆他人實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論處。如引誘未成年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最高可以判死刑。引誘、教唆犯罪是指故意誘導、唆使他人犯罪的行為。由于未成年人可塑性強,易受引誘、教唆。引誘,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既對社會造成危害,也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危害,是情節惡劣的犯罪。
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為要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實施了被教唆的罪,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之間即構成共同犯罪,按照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沒有犯被教唆罪,教唆者要獨立對自己的教唆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受到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教唆他人實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論處。是否構成教唆犯需要先做出專業的認定才行,而此時雖然教唆的人實際并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也是要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同時如果被教唆的人屬于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這種情況下則就會對教唆犯從重處罰。
二、對教唆犯從輕處罰的情況有哪些?
1、教唆犯的教唆,對被教唆人沒有起到促成犯意,實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沒有實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沒有實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為沒有造成直接的犯罪結果;
2、被教唆人沒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論哪一種情況,都是教唆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上述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里規定“可以”,是因為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實際情況復雜,對于教唆犯不能一律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從輕或減輕
三、應該怎么來認定拐騙兒童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所謂“拐騙”,主要是指使用欺騙、利誘或者其他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是指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離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致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不能繼續對該未成年人行使監護權。依據中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監護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為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為了供其使喚、奴役;也有的是因為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
從實踐看,拐騙兒童的大多是一些沒有子女的人,想把拐來的兒童收養為自已的子女。這樣的人主觀上并不是想殘害兒童,但是,他們這種極端損人利己的行為,使受騙兒童的心靈遭受嚴重創傷,給兒童的父母和其他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也給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帶來威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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