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多久通知家屬
判刑后多久通知家屬判刑后,罪犯收監后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會通知家屬。
判決后判決書給當事人,不會通知家屬。但是罪犯收監后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才會通知家屬。罪犯被判刑后由公安看守所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監獄要經過兩個月左右的集訓期。集訓結束后分配監獄,正式分配后的五日內,由所在監獄發出家屬通知。
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對于罪犯的申訴,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對罪犯提出的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處理或者轉送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壓。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核的結果,可以減刑。減刑建議由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減刑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判刑后多久通知家屬
五日內。判決后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給當事人,不會通知家屬,罪犯收監后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才會通知家屬。罪犯收監,監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根據該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決后,并不會主動通知家屬。
一、刑事案件到判刑流程如下:
1、立案:立案是指司法機關按照管轄范圍,對刑事案件接受、審查和作出受理決定的訴訟活動。
2、偵查:偵查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為查明案情、收集證據和查獲犯罪嫌疑人而依法進行調查工作和采取有關強制措施的訴訟活動。
3、起訴:起訴是指請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進行的起訴,稱為公訴。被害人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進行的起訴,稱為自訴。
4、審判:就是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或者自訴人提起自訴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案件事實,并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應否處罰的裁判活動。
5、執行:執行是指司法機關把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付諸實施的活動。
二、審批程序如下:
1、第一審程序
第一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第一審案件進行審判應當采取的方式、方法和應當遵循的順序。它包括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和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公訴案件的開庭審判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法庭評議、審判五個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1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
2、第二審程序
第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者檢察院的抗訴,對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重新進行審理的程序。
3、死刑復核程序
死刑復核程序是對死刑判決進行審查核準的一種特殊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發回重審。
4、審判監督程序
審判監督程序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錯誤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的一種特殊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判刑后多久可以見家屬
一、判刑后多久可以見家屬
1、判刑后多久可以見家屬需根據以下情況判斷:
(1)如果屬于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信和會見,只有委托的律師可以會面;
(2)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3)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電話詢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二、判刑后申請緩刑的條件有那些
申請緩刑的條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節較輕;
3、有悔罪表現;
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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