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沒有規定猥瑣罪,行使強制猥褻行為需要拘留還是因觸犯強制猥褻罪而判刑,要視情況而定:1、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一般可以處五至十日之間的拘留,如果是對精神病人或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的話,處十至十五日的拘留,需要拘留;2、猥褻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時,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4、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行為人既可以對異性實施猥褻行為,也可以對同性實施猥褻行為。
2、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褻的行為會產生傷害婦女性感情的結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本罪中,行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發泄情感、報復他人的目的,但主觀目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體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性自由權,具體包括忍受性權利的自愿選擇,對性的厭惡感、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侮辱、猥褻他人的行為。
強制猥褻罪與強奸罪的區別有:
1、兩罪的犯罪客體不同,強奸主要侵害的是婦女拒絕性交的自由決定權;
而猥褻侵害的主要是性交以外的性權利的自愿選擇。
2、兩罪的對象不同,強奸的實施對象僅限于女性,其中包含婦女和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而猥褻的實施對象為十四周歲以上的人,且不限性別的。
3、兩罪的客觀方面不同,強奸在客觀方面是違背婦女意愿,通過暴力、威脅或者其他粗暴的方式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而猥褻指的是性交之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為,實際是并沒有發生性交動作。
4、兩罪的主觀方面不同,強奸是具有和被害婦女或幼女發生性交的故意行為,猥褻是性交以之侵害性自由的故意;
強奸是奸淫.婦女為目的,猥褻不具備奸淫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褻罪需要判刑。但被受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最輕可至免于起訴,免于起訴就不會判刑了。但是,到底是否需要判刑,要由法院根據本案案情決定,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不判刑。其中,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要坐牢,被判緩刑或者管制的,執行社區矯正,不坐牢。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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