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緩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不明白緩刑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么,究竟什么是緩刑呢?緩刑在哪里執行?被判處緩刑需要坐牢嗎?相關知識你你有多少了解,下面就請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看看吧!一、緩刑是否要坐牢1、不一定。緩刑是一種附條件不執行的刑罰制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雖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不要求被收監服刑,但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規定,服從監督,定期向考察機關匯報自己的活動情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請考察機關批準。2、考驗期滿,未違反規定的,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若是在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或者犯新罪、發現判決前的漏罪的,則撤銷緩刑,予以收監執行原判刑罰。3、緩刑并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可以適用,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犯罪分子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這類犯罪分子一般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而且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犯罪情節較輕;二是有悔罪表現;三是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是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其次,犯罪分子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因其有較大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再犯可能性大。最后,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適用緩刑,最終是否適用由法院依法確定。但是對于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由此可見,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雖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不要求被收監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說的那樣“處罰幾乎沒用”、“形同虛設”。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除了要遵紀守法外,還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有違抗或違反,“分分鐘”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更有甚者,會加重執行。二、判緩刑算不算有案底判緩刑算有案底,因為判緩刑,代表已經有了犯罪記錄。緩刑不是免除刑事處罰。緩刑與免除刑事處罰的區別就在于緩刑在一定時期內,仍然保留執行原判刑罰的可能性。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以上,就是對相關內容的介紹,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緩刑是不用坐牢的,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如果違反規定,那么是會撤銷緩刑,執行刑罰的。如果你還有什么疑問,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不妨向法律網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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