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
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在現實生活中,緩刑屬于一種刑罰的執行方式,這樣的處罰算是比較嚴重的一種了,一般都是留有案底的,下面為大家分享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
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1判緩刑對于子女有一定的影響。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
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 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執行方式。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2一、緩刑有案底嗎對孩子有影響嗎
所謂案底,是指司法機關對于判決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檔案資料。判緩刑,代表已經有了犯罪記錄,是有案底的。判緩刑對子女可能會有影響。被判緩刑也是一種刑罰,會留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二、犯罪一定會被判刑嗎
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但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認為不需要判處刑罰,而不予判處刑罰,即只定罪不判刑。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三、免于刑事處罰和緩刑有什么區別
緩刑雖也可以看作是有條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罰,但它與免予刑事處罰存在以下不同之處:
1、免予刑事處罰是依法只對被告人定罪,但不判處刑罰;而緩刑是對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處刑罰,只是所判刑罰暫不執行。
2、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根據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而適用緩刑主要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被宣告免予刑事處罰的罪犯,不存在曾經被判過刑的問題,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處罰的犯罪再執行刑罰的可能性。而緩刑犯確實是被判處過一定刑罰的,雖然宣告暫緩執行,但卻保留著執行的可能性。
即是否執行原判刑罰取決于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是否又犯新罪、發現漏罪或者嚴重違反有關監督管理規定。即使是緩刑考驗期滿而事實上未執行原判刑罰,也不能改變其曾經被判過刑的事實。
4、免予刑事處罰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也不存在適用數罪并罰的問題,因為前罪本來就未判刑;而緩刑犯在考驗期內如果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則應撤消緩刑,把原判決確定的刑期與新犯罪或者發現的漏罪的刑期,進行并罰。
緩刑有案底,且對孩子有影響。所謂的案底,就是指有關機關對于法院判決后形成的案卷記錄,或者說是保留的檔案資料。行為人被判緩刑也是一種法律上的刑罰,都是會留有案底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所以不管是違法還是犯罪記錄,都會終生記錄。
判緩刑以后孩子就業有影響嗎3一、緩刑案底影響就業嗎
被判處緩刑對工作是有影響的,單位可辭退,但不是必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緩刑考驗期期間的義務有哪些
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
緩刑有條件地變更有兩種情況,一是罪犯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緩刑期滿后不再執行原判或者縮短緩刑考驗期。二是罪犯在緩刑期內又犯新罪,則應由法院撤銷緩刑,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決定處以新的刑罰。
其實對罪犯來講,要是被判緩刑的話自然是很有利的,但這也是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畢竟緩刑并不是免于刑事處罰,此時可以說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罰,但也會給罪犯留下案底,而因為案底不能被消除,因此會對其產生一輩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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