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關 虛開發票罪 量刑標準。虛開 增值稅 專用發票罪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量刑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虛開的稅款數額每增加3 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稅款數額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不滿1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不滿5000元的,情節嚴重的,可以本罪論處,基準刑為拘役刑。
法律客觀: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與“有其他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數額巨大”,與“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
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是:
1、自然人
(1)自然人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虛開稅款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
(1)單位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對單位處罰金,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虛開稅款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發票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侵權對象為國家增值稅專用發票;
2、客觀表現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商品購銷或者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一般都有盈利的目的。
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逃避應繳稅款是否屬于虛開發票罪:
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逃避應繳稅款,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于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2、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3、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發票罪】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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