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以下類型毒品視情節最高可以被判處死刑:
一、鴉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苯丙胺類毒品100克以上、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15千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嗎啡100克以上、度冷丁250克以上;咖啡因、罌粟殼200千克以上。
二、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我國對販賣毒品的行為是嚴厲打擊的,只要行為人有販賣毒品的行為,那么一律追究刑事責任。而這里就要區分販賣毒品的類型以及數額,然后才能對犯罪分子進行量刑處罰。法律當中只規定了販賣毒品達到一定數量的就可以判處犯罪分子死刑,而不是必須判處死刑。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毒品,其販毒數量不同會導致具體的量刑標準不同,也就是說具體的死刑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毒品犯罪類型如下:
一、消費型毒品犯罪具體包括:
1、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2、強迫他人吸毒罪;
3、容留他人吸毒罪;
4、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二、經營型毒品犯罪具體包括: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4、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三、持有型毒品犯罪主要指非法持有毒品罪。
四、破壞禁毒活動型毒品犯罪具體包括: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3、洗錢罪。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種類不同而異,達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一、鴉片1000克以上;
二、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四、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五、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六、嗎啡一百克以上;
七、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八、鹽酸二氫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九、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十、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販毒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一、三年以下:
1、販賣鴉片不滿200克;
2、販賣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
3、販賣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販賣鴉片140克至200克;
2、販賣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販賣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4、國家工作人員販賣毒品;
5、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
6、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販賣鴉片200克至1000克;
2、販賣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販賣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
(4)嗎啡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規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6)鹽酸二氫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8)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四、十五年、無期、死刑:
1、販賣鴉片1000克以上;
2、販賣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販賣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嗎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6)鹽酸二氫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4、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5、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7、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賣毒品達到以下數量可能判處死刑:
一、鴉片1000克以上。
二、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四、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五、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六、嗎啡一百克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的行為,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并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能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販賣毒品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客觀行為之一,在司法實踐中,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這四種行為往往包含在一個整體的犯罪行為中,幾種行為相互聯系,形成一個整體的犯罪過程。
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一、販賣的物品必須是毒品,根據刑法的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販賣毒品的客觀行為是指有償轉讓毒品的行為,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并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能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
販賣毒品罪法定刑分為三個檔次: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規定只是以毒品的數量來決定法定刑升格。
三、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第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現實中,經常出現代購毒品的情形,是否認定為販賣毒品罪,要根據代購是否獲得酬勞以及酬勞種類,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收取金錢這種代購是否屬于販賣毒品,看有無牟利目的。例如,甲為了吸食, 讓乙代購毒品,乙在交通、食宿等必要開銷之外,向甲收取“介紹費”、“勞務費”。乙從中 牟利,變相加價,賣給甲,屬于中間商(二道販子),構成販賣毒品罪。
二、收取毒品這種代購是否屬于販賣毒品,看有無販賣目的。例如,甲為了吸食, 讓乙代購毒品,乙說:“我為你代購,不收介紹費、勞務費,但代購來的毒品,分一成給我, 作為酬勞。”甲答應。乙其實想將收取的毒品予以販賣。乙具有販賣目的,收取毒品,等于 是為自己販賣毒品而進貨,構成販賣毒品罪。乙如果收取毒品是為了自己吸食,則不構成販 賣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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