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借錢不還屬于詐騙嗎
法律主觀:
微信 借錢不還 不算詐騙。自愿借錢屬于民事爭議的范疇,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我國 刑法 規定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犯罪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征“行為人意圖非法改變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詐騙罪 的基本構成要件:通常認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需要看對方是否是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其一開始就不準備還你的錢,想騙你的錢,則構成詐騙罪,借款人由于一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如果不是或者沒有 證據 證明,則只能按民事爭議處理,你可以起訴對方,要求返還借款及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沒有還款能力還借錢算詐騙嗎
法律主觀:
借錢不還一般不算詐騙。但如果借款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出借人財產的目的,也就是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并且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償還能力而借錢給借款人的,則會構成詐騙。如果構成詐騙的將受到治安處罰,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不還屬于詐騙嗎
如果只是正常的借貸關系下,借錢不還不能構成詐騙罪。但是,若借款人在借款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么還有可能涉嫌詐騙罪。民間借貸與刑事詐騙的區分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實際生活中借錢到期不還的情況時有發生,原因也很復雜,如有的借款人因為自然災害或者經營不善、市場行情變動等而無力償還,這種情況就不能認定為詐騙罪。
罪與非罪的區分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想戴某一樣,其借錢的目的根本沒有打算去償還,也沒有能力去償還,這就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則并非普通的債務糾紛,而是有可能涉嫌詐騙!
“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認定
我們知道涉嫌詐騙與否關鍵在于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非法占有目的作為人的一種主觀心態,行為人往往會拒不承認,那該怎么辦呢?此時對非法占有目的的證明就需要采取刑事推定的方法完成。以本案為例,我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推定戴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借款理由
戴某以借款的名義向出借人發出邀約必然存在借款理由,借款理由作為借貸關系發展的最初要素,是判斷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的客觀表現之一。在正常的借貸關系中,行為人提出的借款理由一定是客觀、真實的、利率是符合經濟規律的。而在詐騙行為中,可能存在編造虛假借款理由進行欺詐,作為實施詐騙行為的一部分。戴某編造如“表哥癱瘓、母親生病、堂哥做生意”等理由顯然不是正常的借貸關系。
2.還款能力
戴某在借款的過程中是否具有還款能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認為只要行為人具有還款能力的現實可能性,就可以認定行為人有實際履行的能力。
3.還款行為
戴某的還款行為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還款的程度,戴某是完全的履行約定,按約定進行還款,或者說戴某從未按約定履行過還款義務。另一方面,戴某在約定時間不能還款后是否積極承擔違約責任,是否在努力改善自身經濟能力。
4.財產處置
行為人的財產處置的方式是否違背發起借款的理由和約定,與履行借款合同的意愿背道而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的處置方式往往不僅違背借款理由,還違反經濟規律,不具有可持續性。比如存在肆意消費滿足個人欲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在自身不具有履約能力的情況下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填補債務窟隆等財產處置行為。
據報道,戴某借到錢款后大多用來購買奢侈品和日常高消費,很快將錢揮霍一空。
5.事后行為
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為人在取得財產后往往不打算還款,會采取隱匿、躲藏、轉移償還資產的行為。在實踐中,行為人若自始至終沒有還款,騙取錢財后,大肆揮霍,還銷聲匿跡。那也可以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