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被告不到場法院的處理辦法是:
1、兩次無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傳,但民事案件一般不會用這種手段;
2、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1)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通常不會支持賠償雙倍房錢的要求,因為該數(shù)額過高,法院可能適當判決支付一部分違約金的。
(2)被告不到庭,對于維護被告的權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不去法院會依法宣判,公告送達,并可以強制執(zhí)行。但如果由于被告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
民事案件的話,一般是不會通知家屬到場的;但是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對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經(jīng)死亡的,其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通知其近親屬參加訴訟。
法院開庭的程序一般如下:
1、開庭時,法官會先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然后宣讀一系列法庭審理規(guī)則,詢問雙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員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況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并出示證據(jù);
3、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并出示證據(jù)。
4、法官分別詢問原告和被告關于案件的證據(jù),有什么觀點和看法或反駁;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辯論。
6、辯論完畢,法官會向雙方詢問是否愿意調解解決糾紛,如果雙方愿意調解并能調解成功的,法官會出具調解書,雙方簽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則法官不再調解。
7、整個庭審過程,有書記員記錄雙方各自的發(fā)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調解,那么在各自發(fā)表完畢陳述后,書記員將庭審的記錄打印出來,要求雙方看過有沒有跟在庭審過程發(fā)表的言語有出入,雙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審筆錄之后,庭審結束。
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zhèn)鲉緜鶆杖藨V。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jīng)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guī)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1、缺席審判 如上面所講的,缺席判決就是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作出的判決,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那么結果可想而知。對于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后,就視為收到。 (1)如果你是原告 《 民事訴訟法 》第145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 無正當理由 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即你申請撤訴,但是法院法院不準,并且給你發(fā)傳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決。 (2)如果你是被告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如果你 被起訴到法院 ,收到了傳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決。 2、撤訴處理 這里所講的撤訴,是針對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按撤訴處理 。 也就是說你因為某件事情 向法院起訴 ,法院發(fā)傳票給你讓你出庭,但是你既沒有正當理由,又拒絕出庭,則法院就可以按撤訴處理。 3、拘傳到庭 拘傳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強制把被告帶到法庭開庭的一種強制措施。 因此,拘傳的對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傳喚兩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傳。 并且是在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情況下,才可以依法拘傳。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在程序上,拘傳必須出示拘傳證,拘傳證應該由院長批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有義務協(xié)助調查、執(zhí)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xié)助義務外,并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后,拒不協(xié)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chǎn)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后,拒不協(xié)助扣留被執(zhí)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chǎn)權證照轉移手續(xù)、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chǎn)的; (四)其他拒絕協(xié)助執(zhí)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監(jiān)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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