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流失罪量刑標準 10萬以上
法律分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的具體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犯前款罪,情節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后款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相關推薦:
三人賠償協議(三人私下合伙合作協議書)
經濟賠償程序(經濟賠償金如何計算方法是什么)
職工進行賠償(員工工作出車禍公司怎么賠償)
刑事庭審概況(刑事案件庭審內容)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