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蓋假章有什么后果
公司蓋假章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可能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后果則是承擔刑事責任。
公司刻章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2、財務章:是各單位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時使用的專用章,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
3、合同專用章: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4、發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制作假章是什么罪
制作假章是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具體如下:
1、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2、偽造國家機關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3、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刻假公章的后果是什么:
1、使用假公章可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后果為刑事責任;
2、偽造公章可能偽造公章罪,不偽造僅使用可能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公章和使用公章偽造國家公文的,一般以偽造國家公文罪處理,偽造公章只是偽造公文的手段,偽造公章被偽造公文吸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假章被發現有什么后果
假章被發現輕則治安處罰,重者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偽造公章屬于違法行為,蓋公章本身是一種傳統的訂立協議文書的方式,和自然人按手印的道理一樣,一旦形成文書,只需要拿出文書即可證明雙方之間的合意。
偽造公章量刑標準如下;
1、量刑標準之一:偽造公司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量刑標準之二:偽造公司印章的,處拘役;
3、量刑標準之三:偽造公司印章的,處管制;
4、量刑標準之四:偽造公司印章的,處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公章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屬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活動的聲譽,同時構成對社會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所謂印章,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刻制的以文字、圖記表明主體同一性的公章、專章,它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從事民事活動、行政活動的符號和標記。作為本罪犯罪對象的印章,須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侵犯國家機關的印章不構成本罪。
3、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無權制作上述單位的印章但為了某種目的而進行偽造。如行為人根本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無權要求制作的,不構成本罪。行為人犯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取得某種利益,有的是為了營利,有的是為了實施其他犯罪活動而做準備;等等。
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所謂“印章”,是指上述單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與圖記表明主體同一性的公章或專用章,是上述單位行使管理本單位事務、對外承擔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后果的符號和標記。一般說來,公文要在加蓋印章后始能生效。因此刑法280條僅對偽造上述單位印章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了偽造上單位公文、證件的行為的,則不構成本罪。所謂“偽造”是指無制作權的人,冒用名義,非法制作上述單位的印章的行為。本罪是選擇性罪名,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印章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具體罪名可根據所偽造單位的印章來定,如偽造公司印章罪、偽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等等。
綜上所述,犯私刻公章罪的,一般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犯罪情節達到嚴重程度的,則應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一)【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三)【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