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損害他人人格與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與誹謗罪的區別:(1)行為手段不同。(2)行為方式不同。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言辭、文字),公然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與誹謗罪的區別在于:
(1)誹謗罪只能采取口頭或者文字的方法,不可能使用暴力;而侮辱罪既可以采取口頭、文字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暴力方法。
(2)誹謗罪必須有捏造并散布有損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的行為;而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體事實,也可以用真實事實損害他人名譽。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很容易將它被混淆,雖然說誹謗和誣告陷害都實施的是捏造事實的行為,但它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例如在行為方式、主觀方面、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上,兩者就存在很大區別。下面就和找法網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的區別是什么吧。一、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的區別是什么1.行為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2.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3.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二、侮辱誹謗罪對象可以是單位嗎?對象可以是單位,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本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布虛假消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后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三、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行為人涉嫌誣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二是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三是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的區別是什么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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