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的人在生活中受什么限制
判緩刑的人在生活中受的限制如下:
判緩刑的人活動范圍是固定的就是所居住的市或縣,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的考察機關為當地公安機關,只要考察機關批準是可以離開的,但通常是不會批準的。
緩刑期間受到以下這些限制:
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緩刑具有以下特點:
1、對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為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作出有罪宣告。緩量刑是以宣告行為人有罪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決,更能體現罪刑法定原則;
2、對被告人暫不處以刑罰。緩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時執行具體刑罰;
3、對暫緩量刑的人員,由設置的專門機關負責監管,并由專職的考察官進行考察。
綜上所述,判緩刑的人活動范圍是固定的就是所居住的市或縣,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的考察機關為當地公安機關,只要考察機關批準是可以離開的,但通常是不會批準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在判處緩刑期間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判處緩刑期間注意事項有哪些緩刑,也叫暫緩執行。是經法定程序確認已經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人先行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的一種制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以下規定: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第二,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第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第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而在假釋環境中,剝奪政治權利仍然是從緩刑結束時開始執行的。同主刑條件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緩刑期間注意事項
緩刑期間注意事項如下:
1、社區矯正人員應當定期向司法所報告遵紀守法、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活動的情況。發生居所變化、工作變動、家庭重大變故以及接觸對其矯正產生不利影響人員的,社區矯正人員應當及時報告;
2、對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確定需經批準才能進入的特定區域或者場所,社區矯正人員確需進入的,應當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準,并告知人民檢察院;
3、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
4、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準不得變更居住的縣(市、區、旗);
5、社區矯正人員應當參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識、時事政策等教育學習活動,增強法制觀念、道德素質和悔罪自新意識。社區矯正人員每月參加教育學習時間不少于八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法律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