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擔保人可以報警,不過公安局不會受理的,因為借款屬于民事案件?! ?/p>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民事糾紛應當向法院起訴。
如果出現了債務跑路無法還債的情況下,一旦到了債務無法清償的時候,擔保人要注意審查自己是否有無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
按照司法解釋,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如果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擴展資料
債務人失蹤,擔保人的責任:
1、被起訴
如果借款人還不起錢了選擇逃避債務,那么有可能銀行金融機構會起訴借款人并附帶起訴擔保人,要求履行還款責任。
2、破產
如果借款人的債務逾期3萬元以上,擔保人被宣告破產。
3、死后債務不能免
如果擔保方式是聯保并且涉及多項擔保,就算擔保人去世了,死后遺產依然要用于還債,如果只是一項聯保,遺產則不用于還債。
法律分析:可以。借款人跑了,擔保人可以報警,不過公安局不會受理的,因為借款屬于民事案件。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四條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
(一)監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案件;
(二)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的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三)人民法院管轄的自訴案件。對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四)軍隊保衛部門管轄的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五)監獄管轄的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六)海警部門管轄的海(島嶼)岸線以外我國管轄海域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對于發生在沿海港岙口、碼頭、灘涂、臺輪停泊點等區域的,由公安機關管轄;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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