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郵政法》的說法,只能賠運費的3倍。快遞公司在運單上有承運條款一般提及,按運費2-10倍的都有規定,也有的是按所托運包裹的重量給出賠償,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遞公司標準不同。很多快遞公司也提供額外保險服務,分為保價和保險兩種。保價就是保多少賠多少,費率一般為貨物價值的百分之幾;保險則是采用商業保險公司的傳統貨運保險條款,費率為千分之幾,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賠額,也就是說不是全額賠付損失的。在快遞業務中,對確實要保的貨物,多數人是采用保價的。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一般快遞丟了怎么賠償?
快遞公司跟用戶之間沒有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時,對于購買保價的快遞,應該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當快遞發生丟失、損毀或者短少,沒有買保價的快遞、信件類的按照本次服務服務費用的2倍補償,包裹類的按照買的商品損失的價值來賠償,但是最多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的5倍賠償。如果是其他損失或者是間接損失的,快遞公司不會賠償。
對于保價的比平常快遞快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的百分之二來收保價費,當快件被弄丟了,應該按照被報價的金額來賠償。保價的一件快遞最高賠償一萬元。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幾種?
在現實生活中,民事主體間發生矛盾和糾紛有四種解決途徑: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沖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啟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仲裁的最大特點是快速、簡便。隨著國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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