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罪怎么判
妨礙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公安機關拘留嫌疑人后,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在判決生效之前,只有經辦案件警官和律師才能到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家屬或親戚是不允許探望的。
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和紅十字會的職務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的行為,或者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礙公務一般會怎么判
妨礙公務的判刑標準,具體如下:
1、若行為人的妨礙公務行為不構成犯罪,一般處以行政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若行為人的妨礙公務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對其處以刑事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礙公務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脅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就成立;
2、中的暴力程度,僅限于致人輕傷,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3、罪數問題:實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經營罪的同時觸犯妨害公務罪的,數罪并罰。觸犯走私毒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的同時觸犯妨害公務罪的,只按該三種犯罪論處,并加重處罰,不再定妨害公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最輕判多久
妨害公務罪最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為,當事人應該配合,如果以暴力方法阻礙的,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罪。妨害公務罪主觀上限于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根據相關規定,妨害公務罪就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定妨害公務罪的情形可以歸納為以下幾方面: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3、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鹽業管理職務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并構成犯罪的;6、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
妨害公務罪量刑: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以上的規定處罰;
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
【擾亂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哄鬧、沖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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