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那些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分析:適用對象有:
1、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那些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
2、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部分性質最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在刑法分則中,規定適用無期徒刑的共有兩種情況:一是凡規定有死刑的條文,一律把無期徒刑規定為可選擇的法定刑。二是如果將有期徒刑規定為最高期限仍嫌短的,則把無期徒刑規定為法定刑。所以,無期徒刑雖然能夠適用于性質嚴重的犯罪,但在性質嚴重的犯罪中判處無期徒刑的也畢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刑法分則在規定無期徒刑的條文中,情節是決定可否適用該刑種的重要因素。如刑法第236條規定的強奸罪,只有具備了刑法所列舉的5種特別嚴重的情節才能適用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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