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搶劫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搶劫加重處罰情形)

首頁 > 刑事案件2024-08-07 20:08:49

搶劫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搶劫罪的加重情節具體如下: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搶劫罪與其他罪的區別如下: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搶劫行為與搶劫罪的界限。由于搶劫罪是一種侵犯財產的嚴重犯罪,所以法律上對搶劫財物的數額、情節沒有作出限定。但這不意味著在認定搶劫罪時不需要考慮搶劫的數額、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實踐中,對于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就不應以搶劫罪論處。
2、民事糾紛中強拿或者扣留對方財物與搶劫罪的界限。在借貸等民事糾紛中,強行拿走或者扣留對方財物,用以抵債抵物,或者借以償還債務的,雖然其行為手段具有不正當性,但因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搶劫罪與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的界限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傷、死亡的,不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論處,也不以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應以搶劫罪定罪處刑。
如果出于復仇或者其他個人目的而傷害或者殺死被害人后,乘機將其財物拿走的,不以搶劫罪論處。因為行為人所實施的傷害或者殺人不是作為取得財物的直接手段,而是為了復仇或者出于其他個人目的,非法占有財物的意圖是在傷害或者殺人之后才產生的,所以構成兩個獨立的犯罪,即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實行數罪并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法律分析:搶劫罪8種加重情節包括:1.入戶搶劫(1)“戶”(住所、家)的特征: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征的,也可以認定為“戶”。(2)“入戶”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性。進入他人往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搶劫行為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于“入戶搶劫”,而是“一般搶劫”。(3)入戶盜竊,并在戶內使用暴力的,應認定為入戶搶劫,否則即為“在戶搶劫”。(4)戶主和被害人不要求同一性:行為人進入甲家,恰逢甲的鄰居乙在家,行為人直接搶劫了乙,也被視為“入戶搶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1)“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大、中型汽車,不包括小型出租車、單位內部的班車。(2)既包括直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也包括攔截下公共交通工具后登車搶劫。3.搶劫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1)對象:只能是金融機構的金融物資。(2)搶劫正在使用中的運鈔車,也視為搶劫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4.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1)多次,是指3次以上,應以行為人實施的每一次搶劫行為均已構成犯罪為前提,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2)對于行為人基于一個犯意實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同時對在場的多人實施搶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實施連續搶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連續地對途經此地的多人進行搶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戶居民連續實施入戶搶劫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1)行為人對于重傷、死亡的結果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故意,甚至可以是直接故意。(2)必須是由于搶劫行為本身導致人重傷、死亡,即搶劫罪的任何組成行為導致重傷、死亡的結果。(3)該種情況沒有未遂形態。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既包括無此身份的人冒充軍警人員,也包括此種軍警人員冒充另一軍警人員,還包括真正的軍警人員搶劫。7.持槍搶劫(1)槍支必須是真槍,不要求裝有子彈;(2)行為人必須是實際上使用了槍支,至少顯示了真槍。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這些物資是特殊物資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的結果加重犯

搶劫罪結果加重犯的八種加重處罰情形,具體如下: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法律分析】
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加重結果應當與行為人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如果行為人對該結果的發生既無故意,又無過失,或與行為人的行為無內在規律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關系的結果,就不應歸責于行為人。只有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才能成為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加重處罰的法定刑,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必須是被刑法規定有加重法定刑的結果。所謂加重法定刑是指結果加重犯的法定刑至少重于基本罪的法定刑,否則,就談不上加重。搶劫罪有加重處罰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例如: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冒充軍警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先、救災、救濟物資的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搶劫罪的加重情節包括: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刑法》第263條列舉了搶劫罪的8種加重情形,具有其中情形之一,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八種加重情形的具體解釋:
1、關于“入戶搶劫”。對“戶”字的理解,是指居民私人住宅,不包括其他場所。侵入居民私人住宅,具有更大的危害性。相對機關、學校、賓館、商店、工廠而言,住宅較為封閉,更容易受到侵害,且在受侵害時不容易得到援助,因而常常是盜竊、搶劫犯罪的重點目標,需要刑法予以重點保護。
2、關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公共交通工具,是指正在運營中的從事旅客運輸的火車、輪船、飛機,以及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型出租車屬于公共交通工具。
3、關于“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之所以把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特殊的搶劫對象加以規定,是因為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有特殊的意義,需要特別保護。對“金融機構”應作限制性解釋,不包括其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一般性財物。搶劫正在使用的金融機構的運鈔車的,則應視為“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4、關于“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所謂“多次”,一般是指在不同時間和地點對同一人或不同人實施搶劫三次以上。在同一地點不間斷地對兩人以上依次實施搶劫的,應視為一次。行為人預定計劃要連續搶劫數戶人家,雖然符合連續犯的概念,但計算次數時,搶劫一戶人家應視為一次,搶劫多戶人家就是多次。
5、“關于搶劫致人重傷、死亡”。搶劫致人重傷、死亡,是指行為人為劫取財物對被害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直接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既包括行為人為劫取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在劫取財物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他人,也包括故意傷害致死或者其他過失致人死亡的情形,但不包括行為人實施搶劫后,為滅口而故意殺人的情形,對后者應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致人重傷、死亡”必須與行為人的搶劫行為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被害人自傷、自殺身亡的不應包括在內。
6、關于“冒充軍警人員搶劫”。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是指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員冒充現役軍人、武警官兵、公安人員、司法警察等身份,或者有此種身份的軍警人員冒充另一種軍警人員的身份實施搶劫行為。冒充與自己身份相同的高級職務人員,如士兵冒充軍官,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冒充”。冒充的手段無特定要求,行為人可以穿制服冒充,或者持假證件冒充,均無不可。
7、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為。槍支,是指《槍支管理法》規定的各種槍支,即以火藥或者壓縮液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8、關于“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本項規定關鍵是確定軍用物資的范圍。一般認為,軍用物資,是指供武裝部門使用的物資,如被服、糧食、油料、藥材、軍事工程材料等。但是針對槍支、彈藥,刑法第127條第2款又設置了“搶劫槍支、彈藥罪”。從特別法條優于一般法條的法條適用原則看,后者要優先適用。但依照搶劫槍支、彈藥罪處罰,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不包括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等附加刑。而以搶劫罪處罰,除適用上述主刑外,還應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兩相比較,以“搶劫槍支、彈藥罪”處罰反而較輕。因此,搶劫槍支、彈藥該定哪個罪,實踐中有爭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