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準逮捕期限
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期限因案件不同而不同,最長期限是20天。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未被拘留的,應當在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15日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不得超過20日。人民檢察院關于批捕的規定時效是七天。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一、批準逮捕,應當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批準逮捕的程序
1、受理。檢察機關對公安等偵查機關提請批捕的案件,應指定專人審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證據等是否齊全,法律手續是否完備。
2、審查案卷材料。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審查。審查后提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意見。
3、作出決定。檢察人員對提請批捕的案件審查后,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請檢察長批準或者決定,重大案件應當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決定后制作《批準逮捕決定書》或《不批準逮捕決定書》,送公安等偵查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批準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批準逮捕的期限一般是七日;審查起訴的期限通常是一個月,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期限為十日,對于重大、復雜的案件,時間可以延長十五日。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根據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公安機關拘留三日應當提請批準逮捕,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至四日,如果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還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批捕后,判刑時間最早是四個月,這里就包括了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兩個月,法院審判的兩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批準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解析:
我國 刑事訴訟法 第69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對 被拘留的人 ,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說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 檢察院審查 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第二款規定:“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 不批準逮捕 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為10日,特殊情況下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羈押時間可長達37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5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 采取強制措施 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不過,在拘留的37天內會變為逮捕,然后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直到法院判決生效為止。時間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間。如果你的男友如果被拘留超過了法定的期限,且當地公安機關仍未對其報請批準逮捕,也不予以釋放,這種做法便是違法的。你的男友及其近親屬有權根據上述規定,要求當地公安機關解除對拘留措施,予以釋放。如果當地公安機關拒絕解除拘留、釋放,可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反映,由人民檢察院監督當地公安機關糾正其違法行為。以上是關于刑拘15天公安機關調查才這么幾天嗎的回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批準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三日內報請人民檢察院檢查同意。特別情況下,審批期限可以延伸一日至四日。對從流竄作案、屢次作案、勾結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請審批的期限可以延伸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同意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同意逮捕或許不同意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同意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告訴后應當立即釋放,并及時告訴人民檢察院執行情況。需要持續偵辦,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許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逮捕的條件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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