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犯罪的表現形式,也即由國家刑事法律明文規定的稅收犯罪的類型。目前,我國關于稅收的犯罪統一規定在1997年新《刑法》第三章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之中。主要包括以下具體犯罪形式:
偷稅罪偷稅罪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已扣、已收稅款的行為。
抗稅罪抗稅罪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納稅人只要實施了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就構成了抗稅罪,而不論拒繳稅款金額的多少。暴力,主要是指行為人對征稅工作人員實行人身攻擊或強制,如毆打、捆綁、強行禁閉等等。此外,為阻礙征稅工作而砸毀稅務人員使用的交通工具,聚眾沖擊打砸稅務機關的,也是暴力的表現形式。威脅,主要是指對征稅工作人員實行精神上的強制,如以傷害其身體、毀壞其財產、損害其名譽或加害其親屬相威脅等。
逃避追繳欠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的行為。欠稅是指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沒有按時繳納,拖欠稅收的行為。(4)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罪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罪是指從事商品出口的企業事業單位,出于非法占有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目的,利用各種虛假退稅憑證,虛構已稅商品出口的事實,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稅收法規,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或者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具體又分為四種情況。一是為他人虛開,即行為人本人無商品交易活動,但利用所持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采用無中生有或者以少開多的手段,為他人虛開發票?!八恕奔劝ㄆ髽I、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也包括個人。二是為自己虛開,即利用自己所持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以后自己使用。三是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即指使、要求或者誘騙、收買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四是介紹他人虛開,即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過程中起牽線搭橋,甚至組織策劃作用的行為。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這實際上包括兩個罪名:一是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二是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即以營利為目的,以各種方式、通過各種途徑以一定的價格賣出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不論行為人是從何種途徑得到的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有的是自己偽造后又出售的,有的是購買后又出售的,有的是盜竊或者騙取后又出售的,都可構成本罪。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機關依照規定發售,只限于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出售。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除稅務機關依照規定發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增值稅專用發票持有人將增值稅專用發票賣給他人的行為。行為人非法出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是國家統一印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不是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無論非法出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來源是否合法,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符合一般納稅人的條件,而且經稅務機關認定,并經過一定的程序到稅務機關認購,除此之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任意購買,否則便是非法購買。行為人購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空白的還是已經開具填寫數額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罪它是指違反國家發票管理法規,具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罪“偽造”,是指仿照發票的基本內容、形狀等樣式,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造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假發票,冒充其他真發票的行為?!吧米灾圃臁保侵覆痪邆溆≈瓢l票資格的企業,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查批準,擅自印制或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指定的企業超出標準的數量印制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俺鍪邸?,是指將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和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賣出的行為。
此外,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其他發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罪以及非法出售其他發票罪也是稅收犯罪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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