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賄賂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因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或者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情節(jié)特別嚴重,或者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賄賂犯罪的構成要件為:
1、侵權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制度,受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2、客觀上,行為人實施了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大量財產(chǎn)的行為,客觀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產(chǎn)的行為;
3、犯罪的主體僅限于自然人,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上屬于直接故意,行為人知道自己給國家工作人員財產(chǎn)的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但故意行賄是為了利用對方的職務行為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和條件,謀取不正當利益。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行賄罪的處罰規(guī)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行賄 受賄 具體概念和認定如下: (一)、行賄受賄的概念 行賄 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xù)費)的行為。 受賄 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受賄罪 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chǎn)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二)、行賄受賄認定: 行賄和受賄認定除了法律依據(jù)何法律條款外,最重要的是事實和 證據(jù) ,如行賄受賄的人、時間、地點、數(shù)額等。 2.1 行賄罪 認定,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 其關鍵還是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的界限,兩者的區(qū)別主要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于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yè)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2.2受賄罪認定: 1、已離、 退休 的國家工作人員,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過在職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而本人從中向請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請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的行為,才能以受賄罪論處。因此,已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構成受賄罪的受賄行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2)這種便利條件,必須是通過在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具體完成的。這種便利條件與在職的國家工作人員的便利條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至于該利益是正當?shù)模€是不正當?shù)模约笆欠裾嬲\取到了利益,均不影響受賄行為的成立。 (4)本人從中向請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的價值或使用價值,必須達到5千元起點。至于本人從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財物,是否真正歸本人所有了,并不影響受賄行為的成立。 2、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如系行為人不違背原職務的行為,則不論何種原因受賄未遂,均不宜追究離(退)休人員的受賄責任;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如系行為人違背原職務之行為,則不論何種原因受賄未遂,也應追究離(退)休人員的受賄責任。 3、請托人給予行為人的賄賂,應當是離(退)休人員所要求互相約定的財物。如有不同,行為人收受后,或請托人未按約定的期限給付行為人賄賂的,均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 4、行為人在職期間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但未向請托人要求或約定賄賂,而請托人在行為人離(退)休后出于感謝給予財物的,一般該離(退)休人員不構成受賄罪。但是,如果行為人違背原職務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且明知請托人是因此而給予數(shù)額較大財物的,則不因為行為人的離、退休,而影響其構成受賄罪。 5、對于離、退休人員被重新聘用,并依法從事公務中而為的受賄行為,應按受賄罪論處。 6、對于在職時受賄,而離職后為請托人謀利,或者在職時為請托人謀利,而離職后索取、接受財物的,應按受賄罪論處。 現(xiàn)在我們一定也對 行賄受賄的證據(jù) 需要哪些?行賄具體指什么行為?是怎么樣的,生活中存在了太多的誘惑,但我們一定要堅持自己的立場,不去做犯法的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只要你做出了出格的事,就一定會有法律來治你,我們要依法做事,依法做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jīng)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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