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吸毒處幾年有期徒刑
強迫他人吸毒處幾年有期徒刑一、強迫他人吸毒可以判幾年
1、犯強迫他人吸毒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下三種情形從重處罰:
1、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國家工作人員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強迫他人吸毒。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二、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構成包括以下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體健康,屬于復雜客體;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違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珍愛生命拒絕毒品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對于強迫他人吸毒的人有什么處罰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規定: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擴展資料
案情:
2014年10月9日18時許,被告人張衛東因債務糾紛將受害人劉某脅迫至其家中,用電警棍對劉某進行電擊和毆打,而后強迫劉某吸食毒品。被告人張衛東又駕車將劉某帶至劉某的家中進行控制,期間張衛東間斷地用電警棍對劉某進行電擊和毆打,并強迫其吸食毒品。
裁判:
河南省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衛東強迫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他人吸毒罪。張衛東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故以強迫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張衛東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法院報-強迫吸毒人員吸毒仍構成強迫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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