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減刑的條件
限制減刑的情形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累犯。因為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實施有組織的暴力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被減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釋。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是不能假釋的,即使在被減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減刑的。這實際上是為了對這種人身危險性比較大的犯罪分子做到罪行相適應。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條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限制減刑的情形有哪些
限制減刑的情形有哪些限制減刑是針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或者實施了嚴重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惡性、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不適用減刑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限制減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
【法律分析】
限制減刑:1、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2、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3、因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限制減刑是做了減刑的限制,法律規定限制減刑的減刑最低限度可以是執行刑期20年。限制減刑意為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在其刑罰執行過程中對其的減刑,必須服滿一定期限?;蛘哒f限制減刑的罪犯仍可減刑,但要保證最低的服刑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相關推薦: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罪(中國攜帶槍支怎么處罰)
關于減刑的規定(刑法中對減刑有怎樣的規定)
挪用公款數額認定(挪用公款罪數額標準多少)
行賄罪量刑(新刑法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
輕判后交罰金有標準嗎(法院判決后罰金什么時候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