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就達到搶奪罪中數額較大的標準,就可以以搶奪罪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267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解釋第1條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解釋第1條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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