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訴訟時效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一、人身損害訴訟時效
1、人身損害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時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人身損害造成傷殘如何賠償
人身損害造成傷殘的賠償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多長時間一、人身損害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1、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適用短期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三年,從受害人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工傷與人身損害的區別是什么
1、發生的基礎關系不同。工傷的前提是勞動關系;而人身損害卻是一般的雇傭、幫工、承攬過程中的發生的身體損害;
2、賠償標準不同。工傷案件沒有城鎮和農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傷害案件,要根據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計算賠償標準;
3、適用法律不同。工傷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勞動法規調整;而一般人身傷害案件適用《民法典》及人身損害司法解釋;
4、處理機構不同。工傷由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處理;而一般人身傷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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