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時候會有聽到一些人在發(fā)生糾紛之后,會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所謂精神損害就對方因為一些行為導致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創(chuàng)傷和痛苦,無法正常進行日常活動的非財產上的損害。一、精神損害賠償是否為國家賠償范圍國家賠償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shù)摹O嚓P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二、精神損害國家賠償?shù)臉藴?、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三、國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shù)恼J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適用精神損害賠償條款,應當嚴格依法認定侵權行為是否“致人精神損害”以及是否“造成嚴重后果”。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綜合考慮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況,精神受損情況,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家庭關系、社會評價受到影響的情況,并考量社會倫理道德、日常生活經驗等因素,依法認定侵權行為是否致人精神損害以及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死亡、殘疾(含精神殘疾)或者所受傷害經有合法資質的機構鑒定為重傷或者診斷、鑒定為嚴重精神障礙的,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認定侵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并且造成嚴重后果。
法律客觀: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刑事賠償和司法賠償。1.關于精神賠償金的一般標準國家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一般標準,系國家針對行政權或者司法權致使公民精神損害支付賠償金的標準,標準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對受害人的救濟程度以及國家賠償制度的社會效益。理論上有三種不同的賠償標準,即懲罰性標準、補償性標準、撫慰性標準。懲罰性標準是指賠償義務機關不但要承擔受害人的損失,同時要因侵權行為而承擔懲罰性的費用。如在美國的亞拉巴馬州,對死亡損害規(guī)定了懲罰性賠償。補償性標準是指賠償義務機關向受害人支付的賠償額以能夠彌補受害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相當。例如美國聯(lián)邦行政賠償采用的補償性標準。撫慰性標準是賠償義務機關不能對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給予完全充分的救濟,只在一定范圍內對受害人給予一定的賠償,立法奉行何種賠償標準乃考慮國家的經濟償付能力、法治發(fā)展狀況等因素來決斷。《草案》第三十四條所謂“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其所確立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般標準是什么,諱莫如深。結合我國的立法及現(xiàn)實狀況,本文認為我國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般標準宜定為撫慰性標準,主要理由是:(1)多我國現(xiàn)實考慮,國家賠償制度建立時間不長,精神損害賠償方面,尚屬首次納入法律草案,標準定得太高政府無法承受。況且,人們對賠償金額的合理期待也應符合社會的一般價值取向,與我國社會的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我國政府財政能力雖然已有大幅提升,但是我國人口基數(shù)大,各地財政存在較大差異,在實施精神賠償金的初期不宜將標準定得太高。(2)撫慰性標準符合立法意圖。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草案)》說明中指出:“國家賠償?shù)臉藴屎头绞剑歉鶕?jù)以下原則確定的:第一,要使受害人受到的損失能夠得到適當?shù)膹浹a。第二,考慮國家的經濟和財力能夠負擔的狀況。第三,便于計算,簡便易行”,“適當彌補”,而非“實際彌補”,表明我國國家賠償所采用的一般標準是撫慰性標準。立法當初作出此種選擇主要是基于我國當時經濟發(fā)展水平和國家財政能力負擔的考慮⑥。此次修改《草案》并未對人身權方面的賠償標準賠償標準改動,也就暗含了新的賠償類型(精神賠償損害)標準應采行與原來一致的標準。而《草案》第三十四條使用“精神撫慰金”這樣的表述,從字義上也表明起草者的意將精神損害標準定位為撫慰性標準。(3)從實踐量化及操作便利角度看,目前宜采用撫慰性標準。因為精神損害的性質決定了,精神損害是無法用金錢精確計量,補償性標準就不宜適用。草案三十四條將金錢賠償金適于于“嚴重后果”范圍,理論上雖未排除適用懲罰性標準,但采取懲罰性標準的條件并不現(xiàn)實。2.精神賠償金的具體量化標準精神賠償金的具體量化標準是指精神損害金的賠償標準及計算方法。《草案》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中的“相應”應作何解釋,具體量化標準不確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險適用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侵害身體權;(2)侵害健康權;(3)侵害生命權。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根據(jù)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一)自然人因人格權利(如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格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遭受非法侵害;,(二)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三)非法使被監(jiān)護人脫離監(jiān)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四)自然人死亡后,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尊嚴等;,(五)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交通事故中產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責任的情況依據(jù)《精神賠償解釋》第1條之規(guī)定存在有兩種情形:,(一)交通事故導致了受害人生命權遭受非法侵害的后果;如交通事故導致了被害人死亡、傷殘的結果。,(二)交通事故導致了受害人健康權遭受非法侵害的后果。如交通事故由此給受害人帶來某種或是某些非一般疾病的困擾。,以上兩種情形只要具備一種,受害人或其近親屬都可以依法要求侵害責任人給與精神損害撫慰金。,在日常生活當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作為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要承擔賠償?shù)呢熑危酸t(yī)療費、誤工費和交通費用之外,有的受害人會提出精神賠償,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實現(xiàn)。,(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應考慮侵權人的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是短期的,長期的,還是永久性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以及影響程度。影響較為嚴重的,其賠償數(shù)額應相對較高。該損害還應結合受害人的受傷情況、傷殘等級評定,等級越高,賠償數(shù)額越高;反之,賠償數(shù)額低。如果出現(xiàn)植物人、癱瘓人、孕婦胎兒死亡等嚴重精神損害的情況,應作為特殊情況考慮提出相對較高的賠償數(shù)額。,(二)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節(jié),包括侵權的手段、行為方式、侵權的場合和次數(shù)、持續(xù)時間,致害人的認識態(tài)度以及對恢復受害人的權益的態(tài)度,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經濟狀況及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三)賠償限額及雙方責任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中,在推定機動車駕駛方為過失的情況下,按照民法通則123條規(guī)定,如果證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駕駛方的責任;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jù)其過錯程度減輕和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還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認定的雙方在該次事故中的責任劃分,也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的考慮因素。,(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國各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水平差異較大,在貧困地區(qū)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就可以彌補受害人的精神創(chuàng)傷,也對加害人起了懲罰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經濟十分發(fā)達的地區(qū)卻必須支付數(shù)倍或十多倍的金額,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訴法院所在地經濟發(fā)展狀況亦應作一因素予以考慮。,(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身份、社會地位、知名度、性別、年齡、職業(yè)情況、家庭狀況、經濟能力等各種因素。同時考慮賠償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單位、法人,對賠償?shù)闹Ц赌芰团袥Q后實現(xiàn)執(zhí)行的可能性等。,(六)參照相關保險條款,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如果機動車主購買了商業(yè)保險,保額和賠償額是有賠付標準的。目前我國的各種機動車商業(yè)保險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險條款”,在索賠時也可以此作為申請賠償?shù)膮⒄諛藴省?則主要就是三方面的,包括侵害身體權、侵害健康權以及侵害生命權,因此要是以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害而主張精神撫慰金賠償?shù)脑挘敲匆话闶堑貌坏街С值摹?/p>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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