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一般離婚是因為一方過錯導致的,那么要求無過錯作出賠償,才有可能得到支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情形,主要就是過錯方的過錯情形必須要是法定過錯才行,就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生活、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給受害人一方造成經濟損失,過錯方應予賠償經濟損失。
根據《民法典》規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幾種:
1、與他人重婚的;
2、婚內與他人同居的;
3、婚內實施家庭暴力的;
4、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
5、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其中“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有哪些?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6、左右鄰居的證詞。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綜上所述,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給自己損害賠償,必須要能夠有證據自己受到了相應的危害并且是屬于法定情形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受到傷害的話,是無法爭取到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什么情況下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主觀:
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情況是:,1.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5.有其他重大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三年內提起;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離婚損害的賠償標準是賠償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具體數額根據過錯方的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的實際損害和雙方的實際情況綜合判斷,,具體離婚賠償金賠多少要具體情況,并結合地區的經濟水平具體分析。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可能會比上述賠償要高一些。
法律客觀: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離婚損害賠償適用的情形如下:
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一般離婚是因為一方過錯導致的,那么要求無過錯作出賠償,才有可能得到支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情形,主要就是過錯方的過錯情形必須要是法定過錯才行,就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生活、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
離婚,是源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離婚無所謂誰對誰錯,不存在離婚后向對方要求賠償的說法。但是對于一方違反法律規定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某些情況,民法典確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即法律規定情形之下,夫妻中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無過錯方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一審中未提出,在二審提出的,法院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未明確表示放棄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四種離婚損害賠償情形你知道嗎
由于一方出軌、家庭暴力等情況,另一方可以要求 離婚,并要求對方賠償,可是卻對于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是什么一無所知,而且往往有錯的那一方都是不會輕易妥協,這就是為什么會有那么多離婚官司了,在離婚糾紛案件中,主要涉及的問題就是有關錢的。
一、四種離婚損害賠償情形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違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權益,其過錯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對此所遭受的損害,有權要求賠償,過錯配偶應承擔賠償損失、給付慰撫金等民事責任。
1、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無過錯方以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在此情形下,如果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離 婚損害賠償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 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官司,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 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 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糾紛案件,經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后,無過錯方有權在離 婚后一年內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