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那樾?/h2>法律分析:1、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2、侵犯監(jiān)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jiān)護人脫離監(jiān)護,給監(jiān)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等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隨著人們法制觀念的增強,人們在人身權、名譽權受損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shù)娜嗽絹碓蕉啵藗兊木S權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并不是所有的侵權行為都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挥性谌烁駲唷⑸矸輽唷⒇敭a(chǎn)權等方面受到了侵害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對于這個問題,下面我整理了詳細的內(nèi)容供您參考閱讀!一、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人格權是法律賦予權利人以人格利益為內(nèi)容,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須享有且與其主體人格不可分離的權利。 《最高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解釋規(guī)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侵害身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身份權是民事主體基于擁有某種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權利。它不是民事主體所固有的一種權利,而是由民事主體通過某種行為或者事實而獲得了身份才具有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確認特定的身份權利受到侵害,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目前我國法律對于身份權的規(guī)定包括親權、親屬權、監(jiān)護權等。 3、侵害財產(chǎn)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一般情況下,精神損害賠償是針對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侵害而言,但由于某些特定的物品在被人們持有時被賦予了一定的意義,這樣使其具有了人格化的特殊意義。而由于侵權方的行為導致該物件的永遠滅失或損毀,必將給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帶來了較大的程度的傷害,而如果單純的財產(chǎn)本身的價值并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精神上所受到的打擊和痛苦,因此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也是非常必要的。例如:結婚的婚戒,與親人唯一的照片等等。 4、侵害婚姻關系的精神損害賠償 婚姻關系與每個人都有著非常密切的聯(lián)系,也會影響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如果不能處理好就容易引發(fā)社會問題,造成社會的不穩(wěn)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此時無過錯的一方提出財產(chǎn)上的賠償或者精神上的賠償,法庭從法律的功能和目的角度來講應該予以支持。在婚姻關系中如果一方有上述行為,給婚姻的另一方造成的精神上的傷害是無法撫平的,法律規(guī)定這樣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正是基于一種對于配偶權的保護。 5、侵害死者的精神損害賠償 我國在《精神損失賠償解釋》中規(guī)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的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3)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違以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關于死者的上述人格權利是否應該得到保護或者說法律進行保護的理由,在理論和實踐中存在一定的爭議,但是對于死者上述人格權利的保護,并非保護的死者的人格權利其意義在于保護其近親屬的權利。因為根據(jù)民法規(guī)定,只有民事主體才能夠享受民事權利,死者不是民事主體也就不可能享有權利。死者既然已經(jīng)死亡,他人對其所做的任何行為對死者已無意義,而死者的近親屬因與死者之間的血緣關系以及與死者存在著旁人無法替代的親情聯(lián)系,侵權行為對死者實施的行為可能會對其近親屬產(chǎn)生影響。 6、違約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 長期以來,法學界對于違約責任中能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存在著很大爭議,世界各國很少有承認違約的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绲聡⒎▏⑷毡镜榷疾怀姓J違約的精神損害賠償。多數(shù)學者從傳統(tǒng)民法角度將違約之債與侵權之債按照不同的責任原則、構成要件及承擔方式加以區(qū)分,通常認為違約責任中的損害賠償范圍限于財產(chǎn)上的利益。但在實踐中,通常也會因為合同期待的利益不能發(fā)生而給受害人較大的精神痛苦,所以因違約行為而進行精神損害賠償?shù)恼埱笤诶碚撋鲜强尚械模趯嵺`中,我國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律。
二、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規(guī)定 1、最高人民法院將統(tǒng)一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侵害他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可依照該地區(qū)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賠償20年。 2、受害人不滿16歲的,每小一歲減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3、侵害他人健康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參照侵害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標準予以酌減,但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為參酌因素。 4、侵害他人身體權的,參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權的賠償標準酌定賠償數(shù)額。 當事人的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從而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的,受害人或受害人死亡后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就賠償問題達不成統(tǒng)一的,當事人應及時到法院起訴維權。
什么情況下才有精神損害賠償
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那闆r:
1、公民人身自由權或者人格尊嚴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3、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精神損害賠償?shù)奶卣魅缦拢?br>1、請求權的專屬性。所謂請求權的專屬性,指的就是精神損害賠償?shù)臋嗬荒苡墒芎θ藖硇惺梗话悴豢梢宰屌c或者繼承。由于精神損害賠償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權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在原權利具有專屬性的前提下救濟權利也有一定的專屬性。
2、精神損害賠償因素的多元性。在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時,所考慮的的因素有很多。第一,從賠償標準看,就有主觀標準和客觀標準。第二,從基本結構上看,確定精神損害賠償?shù)姆秶€應根據(jù)人身權益、財產(chǎn)權與精神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來考慮。第三,從主觀要件上看,還應該根據(jù)加害行為與受害人主觀上的故意或是過失來判斷。第四,從侵權行為發(fā)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點、場合、時間、手段等均應作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shù)目剂恳蛩亍?br>3、賠償數(shù)額的不確定性。精神損害系自然人意識機能之反應,在內(nèi)容和范圍上具有主觀性,根據(jù)損害賠償?shù)娜吭瓌t,精神損害賠償亦有主觀性。正是這樣的主觀性,導致精神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具有不確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損害事實直接規(guī)定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即使規(guī)定數(shù)額,也須有變動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為了彌補給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錢替代補償,也無法確定。
綜上所述,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那闆r有公民人身自由權或者人格尊嚴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什么情況下才有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只適用于侵害人身權利且后果嚴重的情形以及以非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嚴重的情形。具體而言,以下情況下,當事人才能請求損害賠償:
(1)侵犯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jiān)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2)非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犯隱私權、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3)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導致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顫散鎮(zhèn)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二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ㄓ枰允芾怼?/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死者的掘穗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ㄓ枰灾С智汛帧?/p>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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