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構成銷售假藥罪的,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嚴重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關于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一、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標準如下: (1)構成銷售假藥罪的,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2)嚴重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造成他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 1、客體方面 侵犯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guī),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方面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xiàn)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一般是出于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于營利目的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主要表現(xiàn)為有意制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tài)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tài),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制造假藥罪量刑標準
法律主觀:
生產假藥罪的量刑規(guī)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身造成嚴重損害的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生產假藥的,從重處罰。一、生產假藥罪的量刑規(guī)定是什么生產假藥罪的量刑規(guī)定是: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從重處罰。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三、怎么區(qū)別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區(qū)別是:1.犯罪對象不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對象只能是劣藥,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象只能是假藥。假藥和劣藥的范圍由《藥品管理法》明確規(guī)定。2.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劣藥行為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才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tài)上屬結果犯。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只要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就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tài)上屬危險犯。3.兩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同,處罰也不同。劣藥的實質是藥品質量和使用效能達不到標準規(guī)定和預期治療效果,而假藥多數(shù)情況下是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假藥”往往比“劣藥”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產、銷售假鄉(xiāng)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產、銷售劣藥罪,前者法定最高刑為死刑,后者為無期徒刑。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銷售假藥多少達到判刑
只要有銷售假藥不管銷售金額多少都會判刑。
量刑標準如下:
1、犯罪分子會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還會被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的罰金;
2、如果造成嚴重事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那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會被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的罰金。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在客觀方面的行為表現(xiàn)可具體分為以下四種行為:
1、摻雜、摻假。這是指行為人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摻入雜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這是指行為人以偽造產品冒充真產品,表現(xiàn)為偽造或者冒用產品質量認證書及其認證標志進行生產或者銷售這類產品的行為;
3、以次充好。這是指以次品、差的產品冒充正品、優(yōu)質產品的行為;
4、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綜上所述,只要有銷售假藥不管銷售金額多少都會判刑。如果當事人的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那么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并處罰款,如果銷售金額達到了10萬元,那么屬于情節(jié)嚴重,通常會判處3-10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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