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被侵權的,肖像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行為。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根據法律規定肖像權被侵該怎么辦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根據法律規定肖像權被侵該怎么辦 根據法律規定肖像權被侵可以像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他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自然人享有肖像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二、什么行為屬于侵犯肖像權 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 1.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 3.惡意侮辱、污損他人肖像。 三、侵害肖像權民事責任承擔方式 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根據法律規定肖像權被侵該怎么辦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一、有人侵犯肖像權該怎么辦
被別人侵犯肖像權,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要求賠償損失。如果對方不承擔上述民事責任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害,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二、肖像權使用費一般需要多少錢
明星照片是作為明星代言里面最常見的一種形式,也就是肖像授權使用,可以授權企業用明星本人的肖像在產品包裝、畫冊、雜志、報紙、海報、車廂內外、地鐵、產品提袋、燈箱、店頭、店內、專賣店、吊旗、網絡等合法的廣告載體做平面廣告宣傳。明星肖像授權形式價格低,受眾率廣,企業商家認知度高。所以每一位的價格各不一樣,一般5-30萬不等。
一般公民的肖像權使用費根據雙方的約定,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價格合理即可。
三、肖像權法律特征
1、肖像是藝術地再現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通常,我們判斷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現是否構成肖像,應結合其表現的形式和表現的部位來看待。
首先,必須人物形象必須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現形式即通過攝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圖像;二是肖像還必須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態、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須真實可辯、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誰的肖像。
其次,必須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實。公民肖像在圖片中,應占整個圖像中被凸顯的主體地位,被作為特定對象來表現,而不是作為陪襯體;同時目的也不是通過肖像使用(手段),來達到目的。
2、肖像具有物的屬性。
肖像被藝術地再現,應是具體地、獨立地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質載體上(如相紙、電視屏幕、報刊雜志等),它是來源于肖像權人又獨立于肖像權人的客觀視覺形象,能夠為人所支配、控制和處分,并具有一定的財產利益。
3、肖像是肖像權的客體,表現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所謂的“財產利益”并非產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產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體現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對自然人的肖像權給予法律上的保護,實際上就是對人格利益保護的需要。
所謂“肖像權”,是一種專屬于自然人的人格權。法律意義是:自然人對自己通過造型藝術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觀物質載體上的再現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擁有的不可侵犯的專有權。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是我國法律規定保護肖像權的對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體現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九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被侵犯肖像權的話應該要求對方馬上停止侵權行為,并且讓對方道歉發放澄清公告,如果還造成了其他傷害的話可以向他索要一些額外的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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