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guī)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在我國既然規(guī)定醉駕和酒駕都是屬于嚴重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種行為,那么自然也規(guī)定的有醉駕和酒駕的標準。如果交警部門要求司機在進行吹氣的時候,分別達到了不同的標準,那么就會按照不同的處罰制度對司機進行處罰。下面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一、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根據(jù)《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guī)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酒駕和醉駕新規(guī)定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并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
1、酒駕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三、醉酒駕駛相關(guān)處罰規(guī)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已經(jīng)把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罰情況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至80毫克為飲酒駕駛。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駛。這是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標準。醉駕在刑事責任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判處一至六個月的拘役。
《刑法修正案(八)》已經(jīng)將“醉駕入刑”的“危險駕駛罪”描述得十分詳細,不管當事人的行為是否造成了社會后果,“處拘役,并處罰金”是對醉酒駕駛的最低刑罰,這是由“危險駕駛罪”的性質(zhì)所決定的。因為“危險駕駛罪”不是結(jié)果犯而是行為犯和危險犯,所以不能以撞死撞傷幾個人、給社會和他人帶來多少財產(chǎn)損失來定罪量刑,而應當以醉酒駕駛本身的行為來定罪量刑。
在我國規(guī)定的醉駕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如果是屬于酒駕的話,那么按照酒精測量儀就可以進行裁定,醉駕的話除了要吹氣,還要進行血液檢測。
醉駕最多判刑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明文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于醉酒駕車。 根據(jù)國家《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guī)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擴展資料: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jié)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新修訂的刑法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guān)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diào)研,并醞釀出臺相關(guān)司法解釋。
至2018年6月,“醉駕入刑”實施以后,酒后駕駛引發(fā)事故數(shù)下降。
處罰條文
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guān)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guān)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各方呼吁
出臺司法解釋明確定罪標準
高銘暄:最高法院副院長稱,“情節(jié)顯著輕微可不追究刑責”,但什么情況下屬于“情節(jié)輕微”并不好判定。因沒有一個客觀量化的標準,不但老百姓理解起來有困難,對辦案機關(guān)來說也不好裁量。
如果都由法官來判定情節(jié)嚴重還是輕微,其裁量權(quán)也顯太大。如果醉駕入罪不以酒精量為唯一的判定標準,應需要有正式的司法解釋。
陳澤憲:新的罪名剛剛實施會有一定的磨合期,執(zhí)法機關(guān)應盡快收集醉駕案例作出調(diào)研,最高法也應頒布有指導性的案例,并希望盡早出臺相關(guān)的司法解釋,對危險駕駛罪的定罪、量刑有一個相對客觀、準確、可操作的標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醉駕入刑
相關(guān)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