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沖突先動手打人的行政處罰判定標準如下:1、根據打架斗毆造成的后果來處罰。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的。
打人致輕傷以上的,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也就是自訴案件,受害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2、對于公訴案件,則要求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否則無法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3、故意傷害行為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
4、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
5、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于擬制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1、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故意傷害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威脅他人可能會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
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如下:
1、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治。
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二千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二萬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5、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6、在敲詐勒索過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險方法制造事端,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取他人隱私勒索他人財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威脅他人的具體方式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尋釁滋事的行為,即在公共場所尋求刺激、發泄情緒、起哄搗亂、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破壞公共秩序的后果,而積極希望并促使這種結果發生。犯罪動機是否屬于尋求精神刺激、嘩眾取寵,以引起他人注意、填補 空虛、滿足畸形欲望等情形,對于認定本罪的故意沒有影響。
敲詐勒索罪具體構成要件包括如下: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各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犯罪;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根據下列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根據尋釁滋事的次數、危害后果、對社會秩序的破壞程度等犯罪情節,綜合考慮被告人繳納罰金的能力,決定罰金數額。
4、構成尋釁滋事罪的,綜合考慮尋釁滋事的具體行為、危害后果、對社會秩序的破壞程度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二千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二萬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5、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6、在敲詐勒索過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險方法制造事端,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取他人隱私勒索他人財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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