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保證金的退還決定于警方制作的退還保證金決定。警方依法作出,時間就快一點。如果公民提出申請,一般最長就是七個工作日。保釋金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退還。保釋金也就是我們國家刑事中的保證金,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符合一定條件,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而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繳納保證金不是用錢把人從看守所里放出了,而是案件情況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時才能變更強制措施的,不是用錢換自由,而是犯罪嫌疑人繳納金錢用來保證自己不會逃避法律的審判,保證金在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情況下,是會退還的。取保候審也是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但是相比較于其他強制措施,比如逮捕和拘留,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人身相對比較自由,在辦案機關需要犯罪嫌疑人到場訊問的,犯罪嫌疑人在制定的時間打指定的地點接受司法機關的訊問就行了,其他時間只要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和要求就可以了,人身比較自由。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在取保候審結束之后,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的,返還給繳納保證金的人。如果犯罪嫌疑人違反了取保候審規
定的,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是會由一套比較嚴格的審批手續。決定沒收保證金的,由公安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并且要簽發決定書,即《沒收保證金決定書》,在七天之內交給犯罪嫌疑人,告訴犯罪嫌疑人并且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決定書》上簽字。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法律分析:會退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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