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如何取保候審
依我國法律規定,申請取保候審要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如果申請通過,應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應依法收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決定機關應當以保證被取保候審人不逃避、不妨礙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審嗎?
你好,刑事案件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申請取保候審應當符合法定條件。
取保候審的黃金37天,是指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階段辦理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最大的,提請批捕前公安的刑事拘留期間為3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長至30日;檢察院對于提捕案件進行審查,在7日內作出批捕或不批捕決定。這樣公安刑事拘留的期間最長可以達到37天,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辦理主要集中在37天內,因此這37天也被稱為“黃金37天”。
當然在公安刑事拘留之后的逮捕階段、后續的檢察院以及法院階段也有取保候審的可能,只是比例非常小。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會被刑事拘留,最應該爭取的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應該具備如下幾個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5 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缺乏證明其有犯罪事實的足夠證據,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內不能收集到相應證據,而需繼續收集證據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采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第7項的規定,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3條第5、7項的規定,對提請逮捕后,檢察院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移交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被拘留了如何保釋出來
拘留保釋方式包括:
1、保證人保釋。保證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保證書保釋行為人;
2、保證金保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并且出具保證書后保釋。
一、拘留的條件包括: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保釋的流程包括: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規定期限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
3、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保證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保證書保釋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并且出具保證書后保釋都是保釋的方法,拘留后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于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報本院院長批準,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三、治安拘留有案底嗎?
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會記錄個人檔案,是沒有記錄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于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15天以下的拘留只會在你當時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區、縣級)有備案,但是其它地區查不到;五年不再違法的話就自動消除。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具體可到公安部門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