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聯網上發布詐騙信息,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一、幫助他人詐騙怎么判刑 1、幫助他人實施詐騙活動的,按以下情形判刑: (1)明知他人實施詐騙活動,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 共同犯罪 論處。 (2)明知是電信 網絡詐騙 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幫助詐騙分子轉賬、套現、取現的,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二、詐騙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依據《詐騙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詐騙犯罪分子提供幫助的,有兩種判刑。明知他人實施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按詐騙罪共犯判刑;明知是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幫助詐騙分子轉賬、套現、取現的,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網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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