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 刑事強制措施 包括五種: (一)拘傳 拘傳是指司法機關對未被拘留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強制措施。 (二)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不逃避或妨害偵查、起訴、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四)拘留 拘留是指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五)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發生社會危害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根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 刑事強制措施 包括五種: (一) 拘傳 拘傳是指司法機關對未被拘留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強制措施。 (二) 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 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證人 或者交納 保證金 ,保證不逃避或妨害偵查、起訴、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 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指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批準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指定的住處,依法對其行動加以監視和控制的一種強制措施。 (四)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五)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發生社會危害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 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可以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前,公安機關可以采取臨時的保護性約束措施。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