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等級評定標準
殘疾等級的評定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傷殘。社交困難,不能獨立工作,需要隨時有人照看;
3、三級傷殘。社交困難,生活不能完全獨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級傷殘。社交受限,活動、工作范圍受限制;
5、五級傷殘。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級傷殘。活動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7、七級傷殘。暫時活動不受限制,但長期活動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時間大量減少;
8、八級傷殘。工作連續性不強,社交受限制、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因工傷致殘的,需要工傷認定書;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綜上所述,等級評定是由殘疾人聯合會或相關政府部門根據殘疾人的身體情況、生活情況和工作能力來評定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傷殘鑒定一至十級標準
傷殘鑒定一至十級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劃分依據為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僅限于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不能從事復雜工作、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八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活動受限、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司法鑒定委托書,如是公檢法等單位委托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如是個人委托,可在受理時填寫司法鑒定委托書;
2、被鑒定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被鑒定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須監護人或近親屬陪同,且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具有監護權關系的證明文件等;
3、案情資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4、病歷資料,每次就診的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包括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等、影像學檢查片子及其他輔助檢查資料等;
5、原司法鑒定意見書,如是重新鑒定,提供原司法鑒定意見書。
綜上所述,在發生工傷后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傷殘鑒定,提交相應的材料和身份證明,根據具體的受傷情況進行評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鑒定等級1-10級怎么劃分
傷殘鑒定等級1-10級怎么劃分如下:
1、一級傷殘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二級傷殘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流動受限;斷續工作;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擴展資料:
賠償標準說明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傷殘分類等級劃分
法律主觀:
普通傷殘等級劃分的依據包括: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 工傷傷殘等級劃分的依據包括:人體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
法律客觀: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5 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4.1.1 依據工傷致殘者于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鑒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