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級至4級工傷 傷殘賠償標準 1級至4級 工傷傷殘賠償 標準,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 辦理退休手續 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 費。 二、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 1、關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關于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定,由于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二三四殘疾補貼標準如下:
1、一二級殘疾是重度殘疾,他們的生活自理能力非常有限,需要特別的照顧和支持。這些殘疾人可以獲得每個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0%補貼。此外,他們還可以獲得一些其他福利,比如免費醫療、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等。
2、三、四級殘疾是輕度殘疾,他們的生活自理能力相對較好,可以自己獨立生活。這些殘疾人可以獲得每個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的50%補貼。此外,他們也可以獲得一些其他福利,比如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等。
3、一二三四殘疾補貼標準是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的生活狀況而定的,因此不同地區的補貼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另外,殘疾人的補貼標準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生活狀況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一二三四殘疾程度:
1、一級殘疾
一級殘疾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全面照顧和扶助。這些殘疾人需要24小時不間斷的護理和照顧,無法獨立生活和工作。一級殘疾程度最為嚴重,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和工作影響最大。
2、二級殘疾
二級殘疾是指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扶持和護理。這些殘疾人需要他人協助進行日常生活,比如吃飯、穿衣、洗澡等。二級殘疾程度相對較重,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影響。
3、三級殘疾
三級殘疾是指日常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指導和幫助。這些殘疾人可以獨立進行一些日常生活,但需要他人提供一些幫助,比如指導、輔助等。三級殘疾程度相對較輕,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影響。
4、四級殘疾
四級殘疾是指日常生活基本正常,但需要特別的措施和幫助。這些殘疾人可以獨立進行日常生活,但需要一些特殊的幫助和支持,比如提供輔助器具、康復服務等。四級殘疾程度最輕,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和工作影響較小。
都是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 辦理退休手續 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 費。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關系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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