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類犯罪哪些種類
您好!經濟犯罪主要分為四大類型,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和其他貪利性犯罪。
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2、生產、銷售假藥罪;
3、生產、銷售劣藥罪;
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
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7、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8、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9、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ǘ┳咚阶?br /> 1、走私武器、彈藥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幣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貴重金屬罪;
6、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8、走私淫穢物品罪;
9、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10、走私固體廢物罪。
?。ㄈ┓梁尽⑵髽I的管理秩序罪
1、虛報注冊資本罪;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3、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4、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5、妨害清算罪;
6、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7、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8、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
9、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10、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1、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13、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14、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四)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1、偽造貨幣罪;
2、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4、持有、使用假幣罪;
5、變造貨幣罪;
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7、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8、高利轉貸罪;
9、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0、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11、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12、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13、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14、內幕交易、泄露內幕消息罪;
15、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16、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
17、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18、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
19、違法發放貸款罪;
20、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
21、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22、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23、逃匯罪;
24、騙購外匯罪;
25、洗錢罪。
?。ㄎ澹┙鹑谠p騙罪
1、集資詐騙罪;
2、貸款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金融憑證詐騙罪;
5、信用證詐騙罪;
6、信用卡詐騙罪;
7、有價證券詐騙罪;
8、保險詐騙罪。
?。┪:Χ愂照鞴茏?br /> 1、偷稅罪;
2、抗稅罪;
3、逃避追繳欠稅罪;
4、騙取出口退稅罪;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6、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7、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8、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11、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12、非法出售發票罪。
(七)侵犯知識產權罪
1、假冒注冊商標罪;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4、假冒專利罪;
5、侵犯著作權罪;
6、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7、侵犯商業秘密罪。
(八)擾亂市場秩序罪
1、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虛假廣告罪;
3、串通投標罪;
4、合同詐騙罪;
5、非法經營罪;
6、強迫交易罪;
7、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8、倒賣車票、船票罪;
9、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10、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11、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12、逃避商檢罪。
二、侵犯財產罪
1、職務侵占罪;
2、詐騙罪;
3、侵占罪;
4、挪用資金罪;
5、挪用特定款物罪;
6、故意毀壞財物罪;
7、破壞生產經營罪。
三、貪污賄賂罪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四、其他貪利性犯罪
?。ㄒ唬┪:野踩?br />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2、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3、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4、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
(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拐賣婦女、兒童罪;
2、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
3、強迫職工勞動罪;
4、非法雇用未成年人罪;
5、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
?。ㄋ模┓梁ι鐣芾碇刃蜃?br /> 1、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3、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
4、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5、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6、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7、賭博罪;
8、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
9、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10、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1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12、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13、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14、倒賣文物罪;
15、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16、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17、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18、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19、非法組織賣血罪;
20、強迫賣血罪;
21、非法行醫罪;
22、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23、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25、非法狩獵罪;
26、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27、非法采礦罪;
28、破壞性采礦罪;
29、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
30、盜伐林木罪;
31、濫伐林木罪;
32、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3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34、非法持有毒品罪;
35、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6、窩藏、轉移、隱藏毒品、毒贓罪;
37、走私制毒物品罪;
38、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39、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40、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41、組織賣淫罪;
42、強迫賣淫罪;
43、協助組織賣淫罪;
4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45、引誘幼女賣淫罪;
46、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47、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
48、組織淫穢表演罪。
?。ㄎ澹┪:览孀?br /> 1、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2、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志罪。
?。^職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詐騙嚴重嗎,詐騙罪有死刑嗎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一般詐騙罪分為普通詐騙和金融詐騙。而在很多情況下普通詐騙與金融詐騙使用的量刑不一樣。此外,金融詐騙與非罪的區別關鍵在于認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詐騙罪會判死刑嗎?我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詐騙嚴重嗎,詐騙罪有死刑嗎 在普通的詐騙罪中,是不存在死刑的,除非是另有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也就是說,在普通的詐騙罪中,是不存在死刑的,除非是另有規定。 而另外的規定就是《刑法》第三章第五節所規定的金融詐騙罪。其中,第一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也就是說,在金融詐騙罪中,只有第192條 集資詐騙罪、第194條 第1款 票據詐騙罪、第2款 金融憑證詐騙罪、第195條 信用證詐騙罪才可能會被判處死刑。二、金融詐騙罪的構成特征有哪些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并且前者為主要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并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于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三、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關鍵在于認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犯罪。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2非法獲取資金后逃跑的;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四、詐騙的財物如何處理 1、行為人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后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不屬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于歸還個人欠款、貸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于惡意取得,應當一律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3、對多次進行詐騙活動,并以后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照實際為換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五、金融詐騙罪如何適用刑罰 本類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規定了財產刑,即單處或者并處罰金;如果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則處以沒收財產??梢耘刑幩佬痰挠屑Y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梢杂蓡挝粯嫵煞缸镏黧w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綜合上述,我整理有關詐騙罪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詐騙罪的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在很大程度上,法律從一方面減輕了相關問題的處罰。根據實際情況,如果你對具體的問題進行專業的處理與研究,以達到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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