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的保護客體包括名譽權。 2、還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著作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以及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 侵害他人名譽權 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 承擔民事責任 。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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