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未成年人之間的性侵案件,分兩種情況分析: 1、在被害人屬于14歲以下兒童、構成奸淫幼女和猥褻兒童的情形下,總體上比成年人之間的同類罪行應該判得更輕。 2、在被害人超過14歲不滿16周歲、構成普通強奸或者強制猥褻他人、侮辱婦女 罪名 的情況下,會比上述情況判得更輕。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為女性,已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不構成犯罪。4.未成年人為不滿14周歲的女童,行為人明知其未滿14周歲仍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構成強奸罪。5.未成年人為未滿14周歲的女童,但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知對方不滿14周歲,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不構成強奸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奸未成年少女判刑多少年,要依據未成年少女的年齡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未滿14免周歲的幼女,最重可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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