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訴案件審判程序的特點有:法院可以對自訴案件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以及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條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刑事自訴 刑事自訴,根據《 刑事訴訟法 》112條規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 法院 提起的訴訟。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在我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就沒有法院的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 特點 刑事自訴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2、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3、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系的犯罪行為,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4、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為被害人還是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程序 自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 的,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62條規定,自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 (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六) 證人 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 對兩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訴的,應當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刑事自訴的問題我們就闡述到這里,想來大家應該對于刑事自訴有一定的了解了,你也可以選擇與公訴對比著去學習相關的東西,刑事自訴在我們生活中還算常見,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您問題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刑事自訴刑事自訴,根據《刑事訴訟法》112條規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在我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就沒有法院的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刑事自訴特點刑事自訴案件具有以下特點: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關。2、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3、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系的犯罪行為,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4、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為被害人還是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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