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刑事拘留審查后如何處理(刑事拘留后下一步是什么程序)

首頁 > 刑事案件2024-09-26 08:50:21

刑事拘留審查后如何處理

刑事拘留審查后的處理方式是,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后,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作出處理。
一是對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準逮捕手續;
二是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直接向院移送起訴;
三是在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明犯罪事實的,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繼續偵查;
四是具有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撤銷案件以上四種情況均需辦案機關對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刑事拘留后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準逮捕手續,不需要逮捕的,予以釋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過程是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我們常說的“被抓”一般是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生活中違法了就可能會刑事拘留。
一、刑事拘留后是怎樣的處理流程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拘留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暫時性的強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為了保證訴訟過程的順利進行。那么,在執行了刑事拘留以后,該怎么辦呢?作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應當第一時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其次,有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再次,如果被拘留數十日后既沒有得到拘留通知,這種情況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公安機關不會忽略通知家屬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屬也不必過于多疑。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直接電話聯系當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從而得知犯人被羈押的地點和事由。最后,如果家屬確定親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確知羈押的場所,那么可以及時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延長刑事拘留的條件
拘留延長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況下,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在原有三日基礎上延長一至四日。在司法實踐中特殊情況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準逮捕的;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的鑒定結論尚未作出,影響確定案件性質的。
拘留延長三十日。即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其中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管轄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兩人以上共同作案。
三、刑事拘留與拘傳有什么區別
拘傳和傳喚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訴訟行為,拘傳是法定的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拘傳具有一定的強制性。而傳喚就是通知,不具有強制性,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
傳喚是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可以將需要拘傳或經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