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規、違章、違紀分別意思如下:
1、違法,也稱違法行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體由于主觀上的過錯所實施或導致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為。
2、違規,是現代出現的漢語新詞匯之一,其基本詞義是不遵守規則、規矩,是側重主觀社會意識的概念。
3、違章的意思是指不符合章程規定,常用于車輛行駛過程中違反法律章程的事情。
4、違紀,詞語,讀作“wéi jì”,即違反紀律,意指違犯了紀律,違反了規則等有約束力的行為,或是違反了有關章程。
擴展資料:
違法的構成要素包括:
1、違法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單純的思想意識活動不能構成違法。
2、違法必須有被侵犯的客體,即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與社會秩序,對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3、違法必須是行為者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即行為人有主觀方面的過錯的行為。
4、違法的主體必須是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和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設置的法人。
違章行為是不是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危害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違章行為一般指超出規定范圍內行為,具有會影響或潛在存在影響正常秩序的行為。
兩者的差異在于,前者所依據的規定是國家的法律即具有強制性及高度約束力的條令;而后者一般是部門或政府具體公共事務維護秩序和地方性的規定,一般是行政執法性,不具司法意義。一般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約束,輕則民法、行政法約束,重則刑事犯罪。而違章行為一般是警告、罰金,嚴重的頂多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規定: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危害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違反法律即具有強制性及高度約束力的條令。
違章行為一般指超出規定范圍內行為,具有會影響或潛在存在影響正常秩序的行為。違章是部門或政府具體公共事務維護秩序和地方性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條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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