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分子的基本套路是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后血本無歸。
更為惡劣的是到返錢高峰,平臺直接關閉,組織者失聯,然后到別的地方包裝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騙法,繼續行騙。相比別的傳銷,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一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二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三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擴展資料:
以“萬福幣”所稱的國際大盤其實是子虛烏有,都是組織者操縱的。常見的情況是,“傳銷式數字貨幣”到了返錢高峰時,組織者會直接玩失聯,關網跑路。風聲小一點之后再出來活動,包裝一個新概念,繼續這樣騙下去。
但是傳銷貨幣之所以能讓很多人上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常拉大旗作虎皮,偽造官方人士、權威機構的背書,把項目包裝得十分高大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揭秘傳銷式數字貨幣騙局 一到返錢高峰就關網跑路
大多數的數字貨幣不是騙局,一般來說,數字貨幣騙局多為傳銷幣。數字貨幣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義進行傳銷和詐騙。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同時,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閉拿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拓展資料:
一,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于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簡單的講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其中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于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征是:
1.沒有發行主體。由于來自于某些開放的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2.能夠抵御通貨膨脹。由于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3.安全保密。由于交易轎告搭過程需要網絡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