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義行使委托義務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內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內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則具有可追認性 (即委托人承認的則由委托人承擔,否則收委托人自己承擔該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代理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其民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行為。在代理活動中,若出現意外或違反法律的行為,以被代理人名義活動的代理人是否需要對行為承擔責任或是承擔責任的主體只有被代理人?那么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接下來就跟著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 1、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擔,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2、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況,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條具體如下: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二、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其民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行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獨立地表現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三、代理的種類 以代理權產生的依據不同,可將代理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行為而產生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權行為屬于單方的法律行為,僅憑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發生授權的法律效力。在建設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委托監理、招標代理等。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為維護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據人民法院和有關單位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沒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適用。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稱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為代理人的,如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擔任代理人。 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的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的相關內容,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擔,但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代理人都需承擔相應責任。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民法典關于代理的具體規定
民法典規定代理是一種合同行為,代理人必須按照委托人的指示進行代理,并對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民法典對代理的規定主要包括代理的定義、代理合同、代理行為和代理責任等方面。其中,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但為委托人的利益從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代理合同是代理人與委托人共同達成的合同,委托人可以根據需要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作出指示,代理人則必須按照這些指示進行代理。同時,在代理行為中,代理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合同的約定,不得違反代理人的指示或者超越代理權范圍從事代理行為。在代理行為中,代理人還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代理事項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時了解代理事宜。同時,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行為所帶來的法律責任。如果代理人未按照委托人的指示進行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權范圍從事代理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在代理行為中,委托人有哪些權利?委托人在代理行為中有權要求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指示進行代理,并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進行監督和要求報告。委托人還有權收回代理權,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向第三人作出限制或者禁止。
代理是一種合同行為,代理人必須按照委托人的指示進行代理,并對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委托人在代理行為中有權監督和要求報告代理事宜,并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向第三人作出限制或者禁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三條 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但為委托人的利益從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代理必須按照委托人的指示進行,代理人為代理行為所生的法律后果負責。
委托關系的法律后果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進行代理活動,處理法律事務的,其結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進行法律活動一般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若代理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的,該合同對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進行代理活動的,被代理人若不認可該代理行為,代理產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可以不承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自行承擔。 代理人進行代理活動產生的正常費用,可以要求被代理人支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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