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公司財產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為幫兒子償還賭債,2019-2021年,作為財務的包起驊(化名)共侵占公司630多萬元,最后公司賬目只剩20元。被害人酈女士表示:沒有當場氣死就不錯了。盜竊公司財產屬于經濟犯罪行為,如果被發現并證實,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具體追究刑事責任的步驟如下:
1.報案:首先,被盜竊的公司或個人需要向警方報案,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包括監控錄像、財務報表等。
2.偵查階段:警方將進行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等工作,搜集相關證據材料。
3.提起公訴:經過初步調查和收集證據后,檢察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4.開庭審理:在審判階段,法院會召集各方當事人參加庭審,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審查證據并做出判決。
5.執行判決:一旦被告被判定有罪,法院會根據情節輕重判處相應的刑罰。同時,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賠償。
總之,盜竊公司財產是一項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旦發現,必須嚴格依法處理,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盜竊罪和職務侵占罪的區別在哪里
盜竊罪與職務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區別:
(1)盜竊罪是一般主體,職務侵占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即特殊主體;
(2)盜竊不是利用職務便利,職務侵占罪必須是利用經手、管理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3)盜竊罪非法占有的對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而職務侵占罪侵占的對象只限于本單位的財物并且是本人經手、管理的財物。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擴展資料:
【案情】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5至8月份,被告人趙某等九人駕駛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河南分公司油罐車從中石油某縣油庫往某地區配送汽油、柴油,在途經107國道某飯店時得知該飯店老板孟某某收油并留有聯系電話。
之后上述被告人在配送油品途經該飯店時,電話聯系孟某某攜帶油桶在168飯店附近等候,被告人趙某等五人與孟某某交叉結伙先后竊取車上汽柴油共計37次(每次1至2桶,每桶25升),價值11843元。
2011年5至8月份,被告人陳某某、李某明知被告人趙某等盜賣油品,仍多次應被告人趙某等要求“讓油”(少計油量),為其偷賣油品提供幫助,并每次獲利30-50元。
其中,陳某某共讓油22次,共計參與盜竊油品950升價值6619.5元,得贓款1000余元。李某讓油共12次,參與盜竊油品550升價值約3831.5元,得贓款600余元。
【評析】
該案是構成盜竊罪還是職務侵占罪?
一種觀點認為,被告人趙某等六名司機雖為中石油職工(司機),但依其崗位職責,不具有管理或經手錢油罐車內柴油、汽油的職權。
其之所以能獲取油罐車內的部分柴油、汽油,僅因熟悉作案環境,以及憑借工作人員身份,較易接近作案目標或對象,而不是利用其職權或職責范圍內的合法條件。故應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另一種觀點認為,趙某等六名司機作為事實上的隨車押運員,隨之形成了對柴油、汽油的保管的職責或職權。并對進出油庫和加油站之間的汽油、柴油負有準確交接、安全無誤的責任。
因此,其利用運輸的職務之便,秘密竊取油罐車中的汽油、柴油符合職務侵占罪的特征,應以職務侵占罪處罰。
依據法律,在秘密竊取本單位財物的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性質決定于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將自己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
職務上的便利不同于工作上的便利,前者是職位所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而形成的便利;后者是與職位無關,僅因是本單位工作人員,熟悉本單位的環境狀況而帶來的較易接近作案目標或對象的便利。
因此,同是本單位工作人員,若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本單位財物,則構成職務侵占罪。若利用工作上便利,竊取本單位財物,則構成盜竊罪。
本案被告人趙某等六人系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河南分公司司機,其崗位職責均是從中石油淇縣油庫往新鄉地區配送汽油、柴油。被告人陳某某、李某均系中石油淇縣油庫計量員,其職責是對油庫的儲油量進行測量。
趙某等六人系司機,即是駕駛車輛運輸汽油、柴油,只是利用油罐車進油出油和確保汽油、柴油途中的安全,即對油罐車負有護送和交接等責任,對被上鎖的油罐內之汽油、柴油無權、也不能直接管理、經手,其所管理的僅僅是放置汽油、柴油的載體即油罐車。
而無打開油罐封條的權利。因此,本案被告人趙某等留名司機的行為,應以盜竊罪處罰。對于陳某某、李某二被告人來說,首先,他們是從犯,對犯罪其次要作用;其次職責僅僅是測量,即對儲油量進行測量,而沒有保管柴油、汽油的權利。
其行為僅僅是在明知這六位司機要求“讓油”(少計油量),為其偷賣油品提供幫助,并獲利。其中,陳某某共讓油22次,李某讓油共12次。
因此上述的八名被告人犯盜竊罪,而不是職務侵占罪,因為他們對財物均沒有直接管理或經手的職權,其職權均是對財物載體的管理或經手。
如果利用對財物載體的管理或經手,而秘密竊取載體內的財物,則是憑借其工作人員的身份,利用較易接近作案對象的工作上的便利,而不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盜竊罪
百度百科——職務侵占罪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聯系犯罪的構成理論,試對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加以分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br /> 公私財物的特征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征是:
⑴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的財物必須是依據五官的功能可以認識的有形的東西??刂坪驼加惺鞘聦嵣系闹洹_@種支配不僅僅是單純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時占有可以說是一種社會觀念,必須考慮到物的性質,物所處的時空等,要按照社會上的一般觀念來決定某物有沒有被占有。有時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達不到的場合,從社會觀念上也可以認為是占有。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圍內一時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沒有失去占有。如沒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邊習慣的牲畜即使離開了主人的住所,仍屬主人占有。震災發生時,為了暫時避難而搬出去放置在路邊的財物,仍歸主人所有。放養在養殖場的魚和珍珠貝歸養殖人所有。這里所說的手表、戒指、牲畜、魚等仍可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無形物也能夠被人們所控制,也就能夠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電力、煤氣、手機號碼等。不能被人們控制的陽光、風力、空氣、電波、磁力等就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
⑵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這種經濟價值是客觀的,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如有價證券等。具有主觀價值(如有紀念意義的信件)及幾乎無價值的東西就不能成為中國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竊行為人如果將這些無價值的財物偷出去后,通過出售或交換,獲得了有價值的財物 (相當于銷贓數額),且數額較大,則應定盜竊罪。
?、悄軌虮灰苿印K械膭赢a和不動產上的附著物都可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開采出來的石頭,從自然狀態下運回的放在一定范圍內的砂子,放在鹽廠的海水,地上的樹等。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于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
?、人说呢斘铩1I竊犯不可能盜竊自己的財物,他所盜竊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雖然是自己的財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寄售、托運、租借的物品。但有時也有這種情況,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處分的財物,也應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員在現實中監視、控制、出售的物品,倉庫管理員領取的庫存品,旅客借用旅館的電視等。遺忘物是遺忘人丟失但知其所在的財物,大多處于遺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圍內,其所有權或占有權仍屬于遺忘人,亦視為“他人的財物”,遺失物是失主丟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財物。行為人拾得遺失物,應按《民法通則》處理,一般不構成犯罪,無主物是被所有人拋棄的財物、無人繼承的遺產等。占有無主物,不構成犯罪。被人拋棄的財物歸先占者所有。占有無人繼承的遺產應退還給國家或集體。埋藏物、隱藏物不是無主物。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盜掘墓葬,盜取財物數額較大,以盜竊罪論處。《文物保護法》規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以盜竊論處。”
⑸一些特殊的財物盡管具備上述四個特征,仍不能成為盜竊對象。如槍支、彈藥,正在使用的變壓器等。不同的財物或同一財物處于不同的位置、狀態,它所表現的社會關系不同,作為犯罪對象時,它所代表的犯罪客體也不同。如盜竊通訊線路上的電線構成破壞通訊設施罪,盜竊倉庫中的電線則構成盜竊罪。因為前者的直接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盜竊槍支、彈藥則構成盜竊槍支、彈藥罪,不構成盜竊罪。因為它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⑹盜竊自己家里或近親屬的財物,根據《解釋》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盜竊近親屬的財物應包括盜竊分居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也包括盜竊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親屬的財物。家庭成員勾結外人盜竊自己家里的或近親屬的財物,屬于共同盜竊行為。構成盜竊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情況對家庭成員也要與社會上其他同案犯區別對待。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鸥`取行為雖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竊取,但盜竊不能限定在秘密竊取上,否則會造成處罰的不公正。中國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為“盜竊公私財物”,并沒有說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3.17)卻將“盜竊”解釋為“秘密竊取”,于是中國刑法通說就認為盜竊需要秘密竊取,即行為人自認為被害人沒有發覺而取得為秘密竊取。但是,一、行為人的“自認為”是屬于主觀內容,不屬于客觀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為人非常大膽地到案發地“光明正大”地拿東西,但是沒有任何人出來阻止的情況,按照通說很難定罪。三、僅憑行為人“自認為”秘密或公開決定犯罪性質,也難以定罪。四、在現實生活中“公然”盜竊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竊取不需要“秘密”進行。
?、聘`取行為是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系的過程,如果只是單純地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則不是盜竊。竊取的手段與方法沒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騙方法,但是沒有到達讓被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的程度,也是盜竊。
⑶竊取是一種通過平和方式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第三人占有的過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盜竊。
⑷要成立盜竊,需要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皵殿~較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各地的經濟不同而定。多次盜竊根據司法解釋:“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但是這太絕對化,需要綜合多方面得因素認定“多次盜竊”。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盜竊罪故意的內容
?、判袨槿嗣鞔_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誰,并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群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后予以返還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茖ΡI竊后果的預見。如進入銀行偷保險柜,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解釋》規定:“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非法占有不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占有?、确欠ㄕ加胁粌H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占有。對非法竊取并占為己有的財物,隨后又將其毀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準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為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單位盜竊罪立案標準
我國沒有單位盜竊罪,但有盜竊罪,其立案標準是:盜竊公私財物金額在一千元以上;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根據法律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案件的刑事立案標準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法定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1、有犯罪事實,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盜竊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但本罪的犯罪主體不包括單位,換句話說,單位不構成盜竊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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