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暴力審訊是什么罪
按相關法律規定,警察沒有權利暴力逼供犯罪嫌疑人,暴力逼供屬于刑事犯罪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訊逼供罪判刑幾年
法律分析: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法律規定從重處罰。犯本條所定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被刑訊逼供怎么辦?不能靠公安
《刑事訴訟法》規定,通過刑訊逼供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刑法》規定了刑訊逼供罪,即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刑法第234條關于故意傷害罪、第232條關于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對于刑訊逼供,嫌疑人要舉證證明被刑訊是非常困難的,因為被關押期間,其無法與外界聯系;關押幾個月傷情好轉后,辦案機關可能會說是其自身在外面所受的傷,辦案時不存在刑訊逼供的行為。
因此,有效的辦法是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一般而言,律師介入后,能夠較有效地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辦案機關刑訊時也可能會考慮到這一點,即律師是否會通過制作筆錄、錄音、拍照、錄像等方式取證。一旦證據固定并且提出控告,相關辦案人員將被追究責任。
但是鑒于當前的國情,一般本地律師不便得罪本地公安,如果確有線索表明存在刑訊情況,可委托異地律師提供法律幫助、提出控告。
刑訊逼供是什么罪
法律主觀:
刑訊逼供構成犯罪的會判刑。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對應的刑法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客觀:
刑訊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員采用肉刑或變相肉刑折磨被訊問人的肉體或精神,以獲取其供述的一種極惡劣的審訊方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4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61條、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40條等法律條文均有明確規定禁止刑訊逼供,但在司法實踐中,刑訊逼供仍普遍存在。這是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的。刑訊逼供罪,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含公檢法、紀檢、監察、及一切國家公職人員,總之,這里的“司法權”是“泛司法權”)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刑訊逼供行為嚴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使其在肉體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種供述,以致會造成被審訊對象重傷、死亡和冤假錯案的發生。這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破壞了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后果。這種行為也是為我國法律所禁止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專門規定了刑訊逼供的罪名,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也明確規定了嚴禁以刑訊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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