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一種刑罰方法,被拘役的人是會留下案底的。拘役為一個月到六個月,但數罪并罰不可以超過一年。拘役的犯罪嫌疑人,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進行強制勞動改造,但他與有期徒刑的勞動改造不一樣,根據被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參加的勞動,可獲得相應的報酬。對于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應由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進行執行。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的,要坐牢,而且會留下案底。如果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在看守所執行。但在執行期間,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而只要受過刑事處罰的,都會留下案底,而拘役是刑罰中主刑的一種。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
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分析:我國的刑事處罰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只要受過刑事處罰,就會留有案底。但是對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法律依據:
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記錄的封存與查詢,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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